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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涨价1500后被退单平台只赔230,民宿经营者"涨价退单"消费欺诈的认定标准

时间:2024-04-29 12:01人气:编辑:思思

春暖花开,清明假期即将来临。 途家民宿数据显示,今年3月至4月,热门城市民宿预订量同比增长近60%,平均入住天数达到2.4天。 “赏花”、“郊游”等关键词的民宿预订量同比增长3%。 次。 旅游热潮带动民宿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经营者侵犯消费者权益等问题。 在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3年消费维权十大舆情热点中,民宿经营者“涨价退款”、“虚假地址”引发的投诉位列第二。

节假日期间,民宿等住宿需求增加,商家希望在旺季盈利也很正常。 但结果商家“加价取消订单”,单方面违约,不仅违背了合同精神,还涉嫌违反法律法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民宿酒店捏造理由、编造价格谋取不当利益的,其退单行为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 消费者不仅可以要求商家或平台退还预订费,还可以要求酒店退还预订费。 要求3倍赔偿。

即便如此,旅游旺季民宿“涨价退钱”的现象依然存在,投诉量居高不下。 对此,消费者维权机构应加大对此类维权的支持力度。 一方面,引导消费者敢于维权,不因事“后退”; 另一方面,应明确“涨价退单”欺诈消费者的含义。 确定标准并提供相关维权服务。

同时,还应加强监管。 一方面,将民宿酒店经营主体特别是经营平台纳入重点监管,对垄断房源、地上抬价等行为及时发出警示和警示。 同时,对消费者投诉开展联合执法,维护健康的市场秩序; 另一方面,要把民宿经营纳入当地旅游服务市场综合管理,对经营主体诚信规范经营进行监管。

此外,还需要引导民宿经营者放弃急功近利的经营心态。 民宿属于酒店行业,但与城市酒店相比,其更依赖客流和旺季赚钱模式。 可以说,“涨价、取消订单”是急功近利的集中表现。

因此,地方政府应引导民宿经营者树立长远眼光,计算得失,共同营造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 同时,要引导民宿停止单打独斗,走集约化、专业化发展道路,提高运营能力和水平。 (方庆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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