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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理发被直播 顾客成商家引流工具,江苏消保委:未经同意公开消费者视频侵犯肖像权

时间:2024-04-30 14:46人气:编辑:思思

如今,随着线上线下消费场景的加速融合,消费者一不小心就被“直播”是家常便饭。

摄像头对准正在用餐的顾客,但商家却躲在手机后面。去年9月,王丹在某网络平台上刷了一家餐厅的直播,“可以看出,照片中正在用餐的顾客完全不知情。她在评论区问道:“这是餐厅的真实场景吗?为了证明这一点,商家特意伸手在镜头前挥了几下手。

“平时看类似的直播,我替自己,但我真的不能接受吃饭的一举一动都是直播。随后,她举报了餐厅的直播间“侵犯隐私”。大约4小时后,直播平台回复王丹,“我们会重点观察用户行为,进一步判断。两天后,王丹再次刷了这家餐厅的直播,画面却不再是店里吃饭的顾客。

如今,随着线上线下消费场景的加速融合,消费者一不小心就被“直播”是家常便饭。近日,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发现,一些商家利用短视频平台招揽业务,未经许可,对真实消费场景进行直播和拍摄,将客户作为营销引流的工具。

今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2023年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其中一宗案件明确指出,“商家需要对未经同意披露消费者视频的侵犯肖像权负责”。江苏省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表示,希望以此作为对类似侵权行为的警告。

吃饭、锻炼、理发都可以直播

这样的事情刘彤遇到过很多次。令她印象深刻的是,在一家煎饼店里,当她听到商家大喊“谢谢你的××照顾”时,她才发现是“直播”。刘彤连忙后退了一步,“直播的时候为什么不提前说?商家回答说,新店开业需要增加知名度,赚一些流量,“只是拍到的一瞬间,没人认识,你怕什么?

“就连来来往往的行人,也被迫成为’龙演员’。刘彤觉得企业不懂得尊重,这种做法正在消耗顾客,“生意不会长久”。果不其然,3个月后,煎饼店贴出了转让通知。

王丹也不明白,顾客吃饭的时候,“这种私事”有什么好直播的。她分享了自己在网上举报企业的经验,引发了很多讨论。有网友在评论区写道:“现在很多店都是这样,真的很烦人,吃饭的时候和身边的人聊天是一件很放松的事情。”

在网络平台“被直播”的话题下,不少网友分享了自己的真实体会。《中国青年报》记者、中国青年网记者注意到,除了餐厅,还有健身房。

去年春天,宋雪在健身房买了一堂私人训练课,有一天她正在换衣服准备去健身房的时候,教练已经把她的手机和支架放好了,开始了直播。教练告诉宋雪,“这样可以刷人气”,并安慰她,只能从这个角度看到动作,不能从脸上看。然而,当她下课后点进直播间时,发现她不仅能看清人们的脸,而且“她甚至能听到在说什么”。虽然宋雪一直表示不满,但全班教练的直播却从未停止过。

宋雪说,她居住的城市不大,熟人很多,“我愿意与家人和朋友分享我的真实生活,但我不想这样做。此外,她觉得健身是为了释放压力,让自己更健康,“我不想看到陌生的网友评论她的动作或身材,这会带来很大的心理负担。”

《中国青年报》和中国青年网记者在短视频平台上观察到,其实相较于餐厅、健身房,理发店是“直播”活动更频繁的场所。

为了规避风险和顾客投诉,有的餐厅会在后厨进行直播,或者选择主播带货,有的健身房直接邀请教练进行健身课的直播。对于很多理发店商家来说,短视频平台似乎没有其他更合适的选择,只能直播顾客理发的过程,展示顾客完成的发型。目前尚不清楚这些内容的拍摄和分发是否已获得客户的批准。

崔女士在河南农村经营一家理发店,她在理发店开通一个月后注册了一个短视频账号,现在拥有1万多名粉丝。据她介绍,无论是视频还是直播,平台都会在同城页面给出重点推荐,效果非常好。“现在来店里98%的顾客都是看完视频就来的,一般都能接受拍摄或者直播,有的甚至主动露脸。在广东东莞一家理发店的直播间里,当天下午网上观看的不到50人,而商家是一位拥有18年理发经验的男子。他表示,现实中确实有一些顾客不愿意露脸,所以直播摄像头放在座位的侧面后面,顾客的脸不会出现在画面中,“这很正常,为了保护大家的隐私。说完,他就去接待刚进来的顾客。在给这位客户理发的过程中,我也和他聊了聊做直播的好处。

今年年初,李红去广西南宁的一家理发店烫头发,半个多小时后,她发现店员在摆弄直播设备,镜头正对着她。在犹豫了再三之后,李宏选择了问道:“这是直播吗?对方一开始含糊其辞,但在质问下不得不承认。

“我觉得烫发是一件非常私密的事情,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播侵犯了我的肖像权。当时,李红情绪有些崩溃,立马下载了一款直播软件,但因为此时店员已经打完直播,没有找到相关记录,最后只好“咬紧牙关”整理头发。

据李宏提供的信息,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在这家理发店的短视频平台账号上看到,过去发布的很多视频都是在店里实时拍摄的。最新视频发布于3月30日,展示了店面的方方面面,一名顾客在拍摄过程中碰巧路过镜头,迅速躲开。

类似事件是有先例的。据媒体报道,2022年8月,武汉市民周在该市留言板上投诉,理发店商家在未经她允许的情况下设置了四部手机进行直播。在周女士明确要求她停止直播后,对方表示,“能够在直播间露脸,其他客户都很开心”,“不是明星,普通人没什么好怕的”。一怒之下,周女士在剪头发之前离开了理发店。

我必须阻止它吗?

采访中,不少受访者表示,由于性格、勇气等各种原因,即使现实生活中遇到这样的事情,也基本不会变脸,当场采取措施,只能私下抱怨,寻求安慰。

事发后,宋雪翻看了网友在网络平台上发布的类似信息,希望能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我虽然学的是法律,但我不想通过法律手段来处理这种事情,因为我有’多事不如少事’的心态。”

对于李宏来说,时隔3个多月,我再次回忆起那段经历,既生气又有些委屈,“那是我第一次遇到,现在想想当时,我应该坚强一点,拿出手机记录下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可以看出,在上述“直播”事件发生后,消费者通常会面临两种结果:一是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全程都得到了直播,或者觉得这是一件小事,不值得在意,二是虽然发现, 在与商家协商后,他们只能因为无法验证或被孤立而停下来。

在江苏省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发布的一个典型案例中,造型师孙某拍摄了与叶某交流发型、发型的过程,并上传到网络上进行宣传。在叶某发现后,孙某先是删除了视频,然后用“北京、上海、广州的客人不能得罪”的文字对叶某的脸进行了编码,再次上传了视频,两天后删除了视频。叶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孙某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和其他损失。孙认为,叶同意拍摄视频,应该可以默认发布。

法院认为,虽然叶某对视频的拍摄没有异议,但并未明确同意孙某将视频上传到网络平台公开发布,而孙某的行为构成对叶某肖像权的侵犯,因此裁定孙某在社交平台上道歉10天,并赔偿叶某精神损害赔偿1000元。

据江苏省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介绍,直播在当今社会已逐渐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一些商家敏锐地意识到商机,推动其业务发展,扩大客户来源,但也存在侵犯消费者肖像权的潜在风险。这一判决体现了《民法典》加强人格权保护的立法宗旨,也有利于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全面保护。

我的直播,我的方式?

面对消费领域的这一新问题,许多消费者不知所措。经常接到类似事件询问的钱志明说,真正形成先例的先例并不多。在钱志明看来,“典型案例的发布,可以对法律的实施起到公共作用,对企业起到警示作用,引导消费者保护自己的权益,从而建立良好的消费环境。”

中文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亮认为,很多商家这样做是为了达到沉浸式的宣传效果,但未经许可,不仅会影响消费者体验,甚至会让其他潜在消费者望而却步。北京京实律师事务所王辉提醒企业,要改变“我是地主”的误解,守好营销边界。

《民法典》第1018条、第1019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或披露肖像权人的肖像。王辉说,“如果商家没有得到顾客的同意,显然会侵犯他或她的肖像权。因此,他鼓励消费者有勇气对侵犯个人肖像权的行为说“不”。

“如果消费者能够采取行动,在发现商家违反直播规则时进行劝阻,并通过相关渠道给予反馈,就能有效制止商家的违法行为。”当然,如何让这些反馈渠道更顺畅是一个关键问题。”

《中国青年报》记者、中国青年网记者查阅了多家网络直播平台的用户规则,其中有“不得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等相关表述和要求,但对“是否允许商家直播客户的消费行为”没有明确规定。针对这个问题,某在线直播平台客服回复,“如果你不想出现在直播画面中,可以直接和对方沟通,也可以选择举报对方的直播间,平台会替你处理。”

马 Liang 建议,网络平台要畅通维权渠道,当消费者发现个人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通过投诉渠道反馈举报,及时下架下架整改。同时,也要加强监管,让企业遵守行业惯例和平台规则,引导企业通过技术手段(如马赛克等)解决客户信息保护与宣传推广之间的矛盾,共同维护健康良性的商业直播生态。

他说:“目前对相关商家和平台的处罚还不够,未来要配合监管政策,加大处罚力度,以身作则。”

“为所有人而活”下的隐私保护。

此外,“被直播”的行为还可能泄露消费者人脸、行踪等敏感隐私信息,从而带来诸多不确定风险。“随着生物识别技术的快速发展,犯罪分子甚至可以利用这些信息从事非法活动,例如伪造身份和欺诈性地使用身份进行金融交易,这对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王补充说。”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情况第53次统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我国在线直播用户已达8.16亿,占网民总数的74.7%。其中,电商直播用户规模为5.97亿。

“在直播时代,消费者的隐私权很容易受到侵犯。作为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北京朝阳律师事务所胡刚长期致力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在他看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消费者总是处于弱势地位,他们需要增强保护自己隐私和其他合法权利的意识和能力。”

2021年2月9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消除淫秽非法出版物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等7个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监管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夯实平台主体责任, 严格履行网络直播平台法定职责和义务,落实网络直播平台主体责任清单“ 明确主播的法律责任,网络主播必须依法依规开展线上直播活动,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 如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随着数字化进程的推进,特别是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迭代和更新,隐私保护显得尤为迫切和严峻。胡刚建议,今后立法可以坚持“快建立、多修”的原则——要迅速制定相关法律,经常修订。“相关法律的制定是为了解决生存问题,频繁修订是为了应对社会和技术飞速发展的客观现实,通过不断修订和完善法律来适应现实的迫切需求。”

北京中文律师事务所李斌也是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组成员。他认为,在互联网时代,侵犯消费者隐私的现象猖獗,同时出现了许多新的表现形式,“活”就是其中之一。“这与过去照相馆在未经顾客许可的情况下将照片挂在商店里的日子非常相似。”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更好地保护隐私?李斌提到了两方的审核:直播平台和平台用户。

要做好审计工作,直播平台是义不容辞的。李斌解释道,“平台控制着绝对的信息优势,也是最大的暴利之一,所以巩固自身责任非常重要。”

同时,他提醒我们,在观看和转发各种直播之前,也要进行审查,以免成为侵权团队的一员。“在这个时代,几乎每个人都有一个智能终端,每个人都可以广播自己、他人和他们感兴趣的一切。要知道,虽然有直播、观看的权利,但权利的行使是有界限的。不要觉得没关系,看看就好了,转发就行了。”

“总之,最重要的是形成社会共治的综合治理体系。“李斌说。

吃饭理发被直播 顾客成商家引流工具,江苏消保委:未经同意公开消费者视频侵犯肖像权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王丹、刘彤、宋雪、李红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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